2007年4月2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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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把手教经营户写欠条
上虞法院小越法庭送法进市场大受欢迎
通讯员 孙奇杰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法官已经教我们了,在提货清单上签个字,这样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正确的格式写法应该是这样的……”在浙江石狮商贸城做生意的孙某牢牢地记住了上虞人民法院小越法庭的法官胡岳夫的话。几天前该法庭的法官特意到市场教经营户怎样写欠条,给包括孙某在内的许多经营户上了一堂最实用的法律课。
  位于上虞法院辖区的浙江石狮商贸城是上虞最红火的市场之一,全国各地有500多个厂商在此经营,市场内有大小经营户数千个,年交易额近20亿。但是在每天大量的交易中,不少经营户都凭习惯经营,往往把提货清单当作欠条使用,一旦发生纠纷,经营户的利益难免受损。
  4月16日一早,上虞法院小越法庭的法官们来到石狮商贸城,主题就是教会经营户们怎么写规范的欠条。小越法庭庭长孙芳芳还事先准备了一份格式欠条。
  法官们一出现,经营户们纷纷放下手头的生意,围拢过来。经营户陈天明在商贸城经营多年后手上积压了一叠销货清单,价值好几万元。他把这些销货单交给法官,让法官看看有没有用:“最早的已有近两年了,货拉走时,客户签了字,可后来就是一直要不到钱。”法官看后,告诉他,这种销货单只能证明提货情况,却证明不了货款交付的情况。
  对照欠条样本,法官对经营户详细解说,规范的欠条除了写明欠款情况、让欠款人签名外,还要欠款人写上身份证号码和联系地址。一旦事后双方发生纠纷,这样的欠条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一位姓孙的经营户对法官的话深有体会。他手上有张2万元的欠条,就是由于欠条方式不对,对方死活不承认,催讨了40多次还是没有下文。
  “你手上有没有这样的‘垃圾’,赶快拿去让法官看看,学学怎么写。”一上午,商贸城的经营户趁法官上门送法的好机会纷纷去向法官们讨教。
  不过,当天没有面对面向法官学写欠条的经营户还有机会,近期商贸城简报上将刊出这方面的内容,经营户们还可以对照着学。除了手把手教如何写欠条外,法庭还给经营户们带去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咨询,进行解答。
  庭长孙芳芳介绍,法庭从2004年起在商贸城设立了法律便民服务站,通过个体走访等形式为经营户提供帮助。以后法庭会组织更多的跟市场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送法活动,为市场规范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一个上午的送法活动中,法庭还当场受理了20起纠纷。